

尊敬的广大朋友们,你们好!
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人廖某,现在政府修建的永三公路距离我家住房的距离仅仅五十厘米,多次向领导反应情况并申请房屋搬迁,最终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。面对这样的情形,实在是很无助,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!谢谢!
现在政府修建永三公路是为了更好的扶持农民的经济发展,我们是感到非常荣幸是中国国民。但是希望领导们要考虑到也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,希望能合理调整改善避免不必要的伤害。由于省道二级路的修建,对我们房屋造成一定的影响。我申请搬迁住房。
原因如下:
1. 公路边缘离房屋最近的地方不到50厘米不符合公路与房屋的安全距离,车辆随时危及人生安全和住房安全。出行太不安全,随时可能被路过车辆碰撞。
2. 屋前是一条主要灌溉渠道,雨季降水丰富排水量大,房屋附近还是一条大沟,而且经常大河涨大水运入门前, 屋后也是山,而渠道不到50厘米宽,没办法很好排水,会导致洪水入侵,也会导致后山塌方,造成后果不堪设想。
3. 道路路面已高出房屋一楼地面1.8米左右。房屋完全处于路底,省道车辆多,车速快,车辆极易闯入房屋。雨天车辆行驶过路面积水直接飞溅家中。
4. 前方、后方都是弯道,事故多发路段,车辆更容易闯入。
5. 噪声大,震感强烈。二级省道正常运行后,可想而知大型重型车辆多,行驶速度快产生震感更加强烈,坐在家中如感受四级地震般震感。车辆24不间断行驶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正常休息。
6. 门前出行道路被封堵,人车无法正常出入。
7.家门前这段,从施工以来,没有相关人员找我们沟通,如何解决房屋问题。而只是一句话:之后会有人找你们沟通,围墙上也做了标记。而直到水沟修砌到门前,人车无法正常出入,对我们家造成的不便以及人身安全。
8.工程队在修建排水沟时,负责人说我们的房子已经是列为搬迁户,占用完我们的地方把排水沟修建好便称现在领导不同意你们家搬迁,我们也去找过施工方和政府反应问题请求帮助解决问题,政府和施工方都未给予解决,并互相推脱责任。
9.2019年4月底,强行施工把路面建好,几个人围着我们家人不允许我们去阻止施工,我们去阻止施工并不是说不给施工,而是请施工方和政府解决好我们的安全问题后再建设道路。
面对这样的情形,实在是很无助,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!谢谢!